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东港海事处

组织机构:

秦皇岛东港海事处
处长电话:03353095764 副处长:03353095564
通信地址: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东段46号。

  1. 油港办事处
    主任电话:03353095564 值班电话:03353095864(FAX)
    辖区范围:秦皇岛油港、秦港二公司。
  2. 向和寨办事处
    主任电话:03353096764 值班电话:03353095064(FAX)
    辖区范围:秦港六公司、七公司,秦山化工码头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东港海事处主要职责

  1. 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、航道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、安全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。
  2. 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、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。
  3. 监督辖区内引航工作。
  4. 监督检查辖区码头、泊位安全状况,监督辖区锚地、航道、调头区、泊位水深情况。
  5. 受理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申请,并进行初审。
  6. 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、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。
  7. 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、持证、适任、值班等情况;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、发证工作。
  8. 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。
  9. 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,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、文书的检查。
  10. 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、设施的航行、停泊和作业情况,处理辖区内船舶、设施的违法行为。
  11. 审批和现场监督辖区内明火作业、熏蒸作业等需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的作业。
  12. 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、一次死亡三人以下(不含三人)水上交通事故;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。
  13. 负责辖区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。
  14. 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及现场监督。
  15. 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、压舱水和舱底水;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、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  16. 负责辖区内港区、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,应及处理船舶污染事故;调查处理溢油(污染危害性物质)低于一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。
  17. 负责辖区助航标志的监督检查。
 
 
版权所有:秦皇岛联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Copyright (C) 2002 QHDPORT .COM All rights reserve